管理學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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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研究生教育辦公室 作者: 發布時間:2016年04月13日 點擊數: 504 次 字號:【小 中 大】
為做好我院博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蘭州大學研究生院下發的《關于做好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2016]1號)文件要求,管理學院特成立了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重大事項進行集體決策,并對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全過程實施領導和監督。結合本院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復試對象
初審、復審通過的碩博連讀考生和初試成績達到學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普通招考考生。實行差額復試,擇優錄取。
二、復試方式
(一)筆試科目:業務課二綜合(百分制,A)。閉卷考試,3個小時。
(二)依據學生提供的申請材料由招生領導小組進行背景打分(百分制,B),主要參考因素為:
1、畢業學校、專業及與報考專業的相關性;
2、碩士階段學習成績及學位論文;
3、科學研究成果及工作表現。
(三)綜合素質考核(百分制,C),以面試方式進行,主要內容包括:
1、對學科基礎知識的掌握情況;
2、創新意識和科研素質及能力;
3、綜合分析及表達能力;
4、前期學習及從事科研的情況。
三、復試安排
(一)體檢
時間:2016年4月18日(周一)上午9:00—12:30
地點:蘭州大學盤旋路校區校醫院
注:空腹,帶有效證件,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張,體檢費40元。(體檢費由蘭州大學校醫院收取)。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行。不參加體檢者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報到
報到時間:2016年4月17日上午8:00—8:30
報到地點:蘭州大學盤旋路校區齊云樓1223室
(三)復試考生報到時須攜帶以下證件
1.《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A4幅面復印);
2.《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碩士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碩士畢業生提供《研究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學位證入學時查驗)。
4.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需繳納復試考試費50元/生(注:根據甘發改收費〔2010〕1915號收費標準。)
5.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需填寫管理學院博士研究生復試報名表(見附件1),篇幅A4,不超過2頁,正反面打印8份,內容包括:個人基本情況、學習及工作經歷(學校、專業、單位及職務)、承擔科研項目情況(名稱、級別、金額等)、科研成果列表(名稱、期刊、級別、作者排序等)及能體現考生科研水平的其他內容。
(四)復試考試安排
1.綜合能力測試(含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時間:2016年4月17日上午9:00—12:30
地點:蘭州大學盤旋路校區齊云樓204。
注: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計入面試成績,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筆試(僅普通招考考生)
時間:2016年4月17日下午14:30—17:30.
地點:蘭州大學盤旋路校區齊云樓204。
注:參加以上考試的考生須提前十分鐘攜準考證、身份證入場,遲到十五分鐘不得入場。
(五)復試成績公布
時間:4月18日以后。
地點:齊云樓12樓管理學院信息欄和網站同時公布。
(六)復試成績計算及擬錄取名單確定
總成績=業務課二綜合(A)*0.4+申請材料評價(B)*0.1+綜合素質考核(C)*0.5
按照報考導師進行排名并根據成績由高到低確定擬錄取名單。碩博連讀考生根據導師名額情況按照復試成績單獨排序。少數骨干考生單獨排名。
注:擬錄取為定向培養的考生,在擬錄取前須簽訂相關協議書。
(七)獎助學金確定
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在新生入學后統一評定。
四、其他事項
(一)未按要求參加復試者,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二)具有復試資格的考生,請主動在本通知發布后,在復試前于正常工作時間與學院聯系確認(聯系電話0931-8912466,已與學院聯系確認的考生不需再次確認)。
(三)學院舉報電話和電子郵箱:0931-8912253 zhaoping@lzu.edu.cn
學校舉報電話和電子郵箱:0931-8912168 yzb@lzu.edu.cn
五、未盡事宜按照蘭州大學有關文件執行
資料來源:蘭大管院網站http://ms.lzu.edu.cn/Item/14730.aspx
(蘭州大學管理學院/2016年4月13日)